发布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
原文链接:http://www.sdzk.cn/NewsList.aspx?BCID=13&CID=53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专业选科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校会根据学生选科的人数,均衡编制学科教学班。各科目选课人数不均衡,可能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多,有的科目组合的教学班少,但不会出现只有几个学生选择某一科目而无法组班的现象。
2.不同学校学生对不同科目的选择如果出现失衡,导致A学校学生选择历史的很少,而B学校选择历史的多,出现A学校历史老师闲置,而B学校历史老师缺乏怎么办?
不同学校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的选择人数肯定不会完全一致,甚至出现选科人数与学科教师不匹配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省教育厅将指导各地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退一补一、有编即补”,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为增加高中教师总量,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省教育厅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组织高中学校在高校选科方案公布后,组织高一学生开展模拟选课,根据选课模拟结果做好选课走班所需教师、设备、教室等条件的测算和准备工作。
3.如何规避学校给学生规定选科要求情况的发生?
等级考试科目选择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确定,严禁学校限制学生对等级考试科目学习的自主选择。我厅将指导各地畅通监督渠道,对出现的限制学生自主选择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4.2020年以后,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是否可以继续兼报?
根据今年我省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政策,考生被录取就不能再参加春、夏高考,未来是否也是这样?制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2020年以后,考生仍可以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一直规定“凡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今年开始试点的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也规定“凡被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这两项政策规定是一致的。
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国家推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目的是为不同类型学生提供不同的升学通道,利于一部分学生通过适合自己的选拔方式,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同时也有助于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其次,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较多(2018年两类招生计划共计5.7万人),占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比例较高。如果允许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参加春季、夏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会造成我省招生计划的大量浪费,并严重影响正常的招生秩序。
5.为什么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要进行分数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这种转换有何好处?请举例说明。
我省之所以要对学生等级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进行转换才能计入高考总分,因为每个学生参加高考录取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是不同的,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能直接相加,必须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后才能进行相加。
我省等级考试科目进行等级转换,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山东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具有科学依据;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排除四舍五入因素),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确保我省考生在招生录取中利益最大化。
具体计分办法,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王红同学考了63分,经统计王红所在成绩区间是C+级。C+级原始成绩的最高分为69分,最低分为58分,转换等级成绩后,C+级分数区间为61-70分。那么,王红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为65分。具体计算公式为:假设王红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为x,(69-63)÷(63-58)=(70-x)÷(x-61),计算出来x=65.09≈65(四舍五入取整数)。
6.试点方案中提到春季高考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这里的“综合评价招生”与今年在12所院校试点的“综合评价招生”有何关系?
我省《方案》规定,自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实施范围为学校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为做好这项工作,2018年起,我们列了少量招生计划,在部分高校启动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对象为201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校为主进行高校考核,考核方式为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旨在为2020年顺利实施综合评价招生积累经验。2020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将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7.由于实行“高校选科”、“学生选考”,2020年我省高校招生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会不会出现优势特长考生扎堆填报的情况?会否出现调剂落空?
改革后夏季高考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尊重了学生的意愿,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选择本人感兴趣的或擅长的学科作为等级考科目,这样做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际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另外,学生的兴趣特长也是不一样的,各选考科目都会有感兴趣的学生选择,特别是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打破了过去文理两种组合,理论上有20种组合,不仅不会出现某个学科明显的扎堆现象,相对于过去文理两种组合,学生的学科选择反而会更加多样化。
按 “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如果考生填报志愿合理,不会出现高分落榜的现象。考虑到学生的专业选择权等问题,改革后不再进行调剂录取,会对学校的缺额计划安排征集,未录取学生仍有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机会。
8.我省实行夏季春季本专科分类招生,如果夏季高考发挥失常,还有机会上专科吗?
改革后,我省夏季高考招生以本科为主,同时也安排一定的专科计划。参加夏季高考失常的学生,仍有参加专科招生录取的机会,但专科招生计划数量将会逐步减少。对考生来说,要根据自身学习水平、素质能力和爱好特长,在我省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的框架内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